

當盲目的慈悲,成為惡的溫床
【個案一】恩將仇報:街友借宿盥洗,竟毆斃恩人女友
新聞事件摘要
台中一名有多項前科的 32 歲林姓街友,獲卡拉OK店老闆好心收留。去年 5 月,林男借用老闆租屋處盥洗時,僅因口角便殘忍猛踹老闆的 61 歲李姓女友,導致李女全身重傷(腦出血、脾臟破裂、10 根肋骨斷裂),住院搶救 22 天後傷重不治。
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,檢方指出林男精神鑑定正常、無自首減刑要件,且有高再犯風險,求刑 11 年半至 13 年;家屬則悲痛控訴林男仗著百公斤身軀對瘦弱長者施暴、手段極其可惡,請求重判無期徒刑。全案預計近日宣判。
已經不記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有一句話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——「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。」
雖然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但在我前半生的法律職涯與法院服務時期,確實見過了太多「以受害者姿態出現的加害者」。從因為刻薄員工、惡意扣薪而遭到檢舉倒閉的公司老闆,到在法庭上與親生子女機關算盡、爭奪遺產的遺孀。太多人在當下都耽溺在自己的視角裡,認為自己是不折不扣的被害人,而加害他的人都是無端生事。這不禁讓我想起古人所說的:「見人之毫末,不見己之橫梁。」人往往能輕易挑剔別人眼中的微塵,卻看不見自己眼前的巨大盲區。
回到這則新聞,這名施暴的街友在猛烈攻擊老闆娘的當下,心中必定充斥著憤懔,甚至自以為理直氣壯。但他可曾有一秒鐘想過,那位在他落魄時伸出援手、好心收留他的老闆?而這位老闆在決定拉他一把時,滿懷善心,又何嘗深入想過,這個人究竟累積了多少過去的執著與過失,才一步步讓自己淪落為街友?
從因果的角度來看,有些人的三餐不濟、流落街頭,或許正是其過往行為正在承受的代價。此時盲目地給予援助,究竟是行善,還是無意間干預了其因緣果報的轉輪?
這一切或許是未知,但我並非那種會將所有未知都推給神鬼上蒼的人。相反地,我寧可極盡自己的可能性去探查事物的本質。在實踐善意之前,我們外在或許應該先抽離情感,以陌生人的客觀角度,去聽聽所謂「受害者」的故事,再理性地分析判斷。如果心中在過程中產生了一絲疑惑與不安,那就代表表象之下仍有未明之處,我們就必須更加謹慎。
【個案二】司法縱囚:彰化法官連續縱放「喪屍煙彈」毒駕犯
新聞事件摘要
彰化縣一週內接連爆發兩起嚴重的「喪屍煙彈」毒駕惡行,其中一案更導致埔鹽分駐所長雙腿被硬生生輾斷。然而,兩案嫌犯在鐵證如山下,竟接連遭到彰化地院同一位陳姓資深法官裁定「無保請回」,引發全台輿論大炸鍋,法務部長亦公開表態完全無法接受。
諷刺的是,該法官遭起底其法律專業研究領域正是「毒品與公共危險罪」,過去還曾審理過毒駕撞死警員的國民法官案件。遭輾斷雙腿的所長兒子痛心直言:「嫌犯撞到的是執法的警察,卻連一毛錢交保金都不用付,就能大搖大擺離開,我們真的無法接受!」目前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成功,法院已改裁定預防性羈押;襲警斷腿案則由檢方正式提出抗告,由高院審理中。
過去在法院服務時,與我搭檔的法官曾對我說過一句話:「身在公門好修行。」但他也同時警惕我,那些求學歷程一帆風順、永遠拿第一名的執法裁判者,往往容易陷入兩種極端:要麼以過於嚴苛的律法自居,要麼抱持著完全相反、過於慈悲的心態去審判。而這兩種,都是極其不妥的。
原因在於,這些高高在上的精英分子,有時並沒有把自己當成與平民百姓站在相同地位的人。他們習慣站在高點往下俯瞰,紙上談兵的結果,就是對真實世界產生了認知偏頗,進而與社會大眾的生命經驗嚴重脫節。
我很感謝當年這位引領我的法官,他的言教與身教給了我極大的震撼。這個世界上沒有誰真的高人一等,每個人不過是在各自擅長的領域裡修行。唯有抱持著「無差別」的平等心去對待任何人事物,我們才有可能真正設身處地去思考與判斷。
海量的法律條文與流暢的邏輯辯駁只是「知識」,如果缺乏對社會現實與人性本質的直接洞察,便無法生出真正的「智慧」。我相信許多法官在做出判決時,內心也是抱持著某種「善心」與對被告的寬容。然而,這份善心如果無法與社會大眾所感知的事實相契合,就會流於「為了行善而行善」的自我感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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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自以為是的善,執著於眼前的慈悲「相」,從宏觀的社會角度來看,反而往往滋養了惡的因緣,最終結出危害大眾的惡果。
不論是個人面對弱勢的同情,還是司法面對犯者的寬容,缺乏智慧照見的善意,往往是一場災難。 唯有知當下、看清因緣,我們的善心才能真正成為保護自己、維護公平社會的盾牌。